通达(天津)供应链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、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警告
2024年07月18日,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二分局就通达(天津)供应链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、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。具体情况如下:
近期,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,调查核凯发国际首页实了该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、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,该行为违反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,有《天津市邮政管理局举报登记表》《电子数据说明》为证。
根据案件事实、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,依据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,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